通知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调整:
招标文件第7页“病理设备详细清单”中的第2项设备名称:“手动石蜡切片机”修改为“半自动石蜡切片机”。
二、在做出上述修改后如造成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均无更改。
四、请各位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
五、本项目投标人在接收到本文件后,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我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电话:传真: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22日
注:本项目详细公告信息来源于(东莞市采购网),如有内容不一致的,以东莞市采购网上公告的信息为准。
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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