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敏)病历在医患纠纷中有重要的举证作用,但患者往往无法从医院拿到病历。9月1日将在全国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有权复印病历。
其中有: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患者有权复印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资料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在医患双方在场时封存和启封。
对于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该条例,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等多达10多种病历资料的原件,均作为医疗技术鉴定的材料,由医疗机构提交。如医疗机构无故不予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事故鉴定不能进行的,将承担责任。
此外,如涂改、伪造、隐匿、病历资料,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条例明确,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书写和妥善管理病历资料。如无正当理由给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服务、未在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未按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据悉,为配合新条例的实施,许多医院都在进一步完善病案室的工作。大学医院日前率先向医生提出规范诊断书写的要求,并将填写病案首页上的常见错误,进行“正误”对照,请专家示范讲课。
我国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国际疾病分类(ICD)方法,要求医生填写疾病诊断时需符合ICD编码的规范书写。如“急性阑尾炎”应写为“急性阑尾炎伴穿孔”、合并穿孔时一定要注明;“宫颈癌”应为“子宫恶性肿瘤”;“肝硬化”应为“肝硬变”等等。
病案室主任焦建军副研究员表示:“过去病历不太被医院重视,而现在医院一旦拿不出病历,患者举证后就会败诉。”
围绕将产生诸多的病历,上海日前统一印发了门诊病历,便于各医院间“流通”。京城一些医院也在酝酿对病历采取封闭式管理,以解决病历丢失,责任不明的问题。
目前,病历除医生、相关管理人员和患者可接触到之外,保险公司通过手续也可调阅。大学医院对患者复印病历收取1元/人次,对保险公司调阅收取10元/人次,有的医院调阅则收取50元/人次。病历的复印和调阅一心一意爱上你收费尚无标准,中华医学会病案管理学会分会对此正着手“统一”。
据悉,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配套的“病历书写”和“病历管理”,也将于9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股票配资系统开发http://1551534.shop.52bj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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