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疾病是指在药物使用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诱发的生理、生化过程紊乱、结构变化异常等反应的一类疾病,是药物不良反应的结果。其中抗肿瘤药属于引起药源性疾病的最大危害因素之一,而在临床上抗肿瘤药物的使用中,众多的广告传媒大肆宣传中医中药无毒抗癌等信息,令消费者眼花缭乱,深受其害,到底中医中药是否无毒抗癌,让我们看看下面的例子或许略知一二吧。
病人女性,73岁,3年前做过食道癌早期根治术,术后恢复良好,定期复查一年多无复发迹象,因而渐疏于检查,数月前病人自觉吞咽困难明显,经医院复查是食道癌复发累及贲门,局部广泛浸润并有颈部和中隔淋巴结转移,医院只宜作保守治疗。数月来,病人吞咽困难呈进行性加重,现在只能进小量流质食物,由于营养来源不足,病人极度消瘦,乏力,明显出现恶病质,后服用“珍香胶囊”配伍“抗癌平丸”碾散,加蜂蜜成流质服用,可是用药几天后病人出腹泻(每天5-6次),纳差、吐酸。
其实这些情况的出现,是说明病人的病情性质与药物的性质不相符,是药物作用的异常反应,因为病人的年龄较大,又是女性病人本属阴,且地处四川的水土本来较寒凉,加上数月来吞咽困难至营养不足,机体免疫功能下降,脾胃虚寒,在此情况下使用珍香胶囊、抗癌平丸这类清热解毒为主的药物,使脾胃虚寒更明显而出现上述诸症,我病人立即停药,改用营养支持配合温中和胃之品调理数日,诸症渐减消失。这是典型的药源性疾病的危害。
《素问•至真要大论》有云:“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这是中医治法的总则。可现在更多病人在使用抗癌药中,只是按药品的说明书的适应症来对症选择用药,那有不出现不良反应之理,中医用药需要通过辩病辩证来分清病情的阶段和性质,结合病人的个体差异、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来确定治疗方法,在的指导下选择药物才是合理用药的根本,还需动态性的调整和药物,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最佳的治疗效果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周礼•天宫篇》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亦有指药物的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中草药一向被人们认为具有毒副作用少、使用安全的特点。
我国作为一个医并重的国家,中药的使用相当广泛,虽然对中药的毒性有较深刻的认识,但对一些中草药,特别是常用的、被认为无毒副作用或副作用少的中草药的不良反应,还缺少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更重要的是在使用抗癌药物的前提必须是在有经验的中医生通过辩病辩证相结合来确立治疗,合理选择药物,才能避免药源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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