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裕安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裕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裕安区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青山乡陶洪集供水站扩建工程,现对该工程所需机电泵、视频、加药消毒设施、化验设备等购安进行采购招标。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
(1)裕安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陶洪集供水站改扩建工程机电泵、视频、加药消毒设施、化验设备等购安采购标:本扩建工程所需机电泵、视频、加药消毒设施、化验设备等购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②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厂商的产品授权书;③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④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⑤具有《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材料设备供货业绩和经验,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 10 月24 日至2014年 10 月3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00(时间,下同),在六安市裕安区采购中心(六安市龙河西裕安区四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营业执照副本;(4)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5)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6)类似材料供货业绩;(7)委托代理人社明材料(社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8)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授权代理证书。以上资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裕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裕安区采购中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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